主办:焦作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焦作市柯美数码图片社
为认真落实“文艺要大繁荣、大发展”的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大力配合我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的各项重点工作,展示我市近年来摄影艺术创作的丰硕成果,焦作市摄影家协会决定,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举办焦作市“柯美杯”第九届摄影艺术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影展宗旨: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创作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记录时代,鼓励创新,大力推进我市摄影艺术形式、风格、流派的健康发展,推动和促进我市摄影事业的繁荣,使摄影艺术在服务社会、服务大众、服务经济建设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二、本届影展参展作品内容不限,要求送选作品思想健康,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较高的艺术性、较强的观赏性,特别欢迎具有创新意识和独创性的作品送选。为鼓励创新,在焦作市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摄影艺术展中已经入选获奖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
三、为鼓励个人艺术创作风格的形成,本届影展将继续实行分类征稿、分类评选。整个影展分为纪实类、艺术类和商业创意类。
四、对参评作品的要求:送选作品胶片、数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规格一律为长边10英寸(方片为8×8英寸),大于或小于此规格者将取消评选资格。数码文件请制做成照片送选。所有送选作品一律不得装裱。组照每组不超过8幅(请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条粘连)。选送商业创意类的作品,如为与他人合作制作的作品,可以分别署创意者、拍摄者的姓名各一人,其他各类作品均不得以二位以上作者的名义投稿。
五、主办单位对入选的作品有权在与展览有关的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谢。
六、所有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七、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本通知之所有规定。
八、奖项设置:
本届展览按纪实、艺术、商业创意三部分分类,各类别分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优秀奖6个
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的作者均颁发精美证书,并由主办单位精放精装,展出后作品归作者个人。
九、作品类别解释:
1、纪录类:以形成历史图像文献为目标、关注社会自然生活等各类题材和作品,作品形式可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包括自然环境生态、人类社会生活两个方面)。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不得修改原始影像。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
2、艺术类:作品以追求艺术效果为目标,注重作者主观情感的表达和作品的审美特征,题材范围可涉及自然生态、自然风光、城市风光、民俗风情、人物肖像等。
3、商业创意类:为鼓励在摄影领域里的探索和创意,本届展览专设商业创意类作品,所有利用数码创意手段合成、创造的数码影像均可送选。评选将以创意的创新性、独特性、合理性、艺术性以及技术性为标准。本类作品均为单幅,不设组照。
十、作者选送作品投稿时,同一作品不得在不同的类别中重复投送。不同类别的送选作品请一定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分类,例如:纪实类、风光类、民俗类、商业创意类。评委不承担为作者调整类别的义务。
十一、征稿日期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2012年11月30日止(以送到协会的时间为准)。展览日期: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
作品请送到焦作市摄影家协会
地址:焦作市学生路43号。邮编:454001 电话:2516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