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治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调整方案》获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方案主要考虑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全省主体功能区、太行山板块旅游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等因素,对产业布局、部分土地用途及主城区规划进行了调整。
《长治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是2014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的,规划实施以来,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我市正围绕打造山西重要增长极、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聚焦“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加速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重大产业转型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太行旅游板块建设。为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我市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布局。
根据调整方案,产业布局方面,我市将原规划中计划整合的13个开发区调整为10个开发区,规划总面积448.6平方公里。10个开发区中,除已获批的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壶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还将设立上党开发区、沁源开发区、沁县开发区、长子开发区、潞城开发区。
部分土地用途方面,我市将原规划中拟实施长治机场搬迁项目(选址在长治县南仙泉),后经论证决定不再实施搬迁。2015年6月省发改委批复同意就地改造长治机场航站区、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建设太原至焦作城际铁路项目,这两个项目的用地与原规划的土地用途不符,调整方案对此进行调整。
主城区规划方面,我市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结构着手,确立“三河一渠”经济带、军民融合片区、北寨片区等十大重点片区,并规划布局了一批迫切需要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特别是对其中的建设用地进行合理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