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旅游局近日被牡市级文明委授予2010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标志着我局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又迈上新台阶。
一是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向劳模学习、推行文明服务用语、职工文体活动、扶贫济困等创建活动。二是整章建制、规范行为,不断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化了政务公开,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和程序,实行了限时办结制度和行政首问负责制,建立受理投诉、受理举报等监督制度,强化了监督制约机制和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强化措施、努力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学习制度等,特别是每周一次的理论学习,由各科室负责人轮流主持,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及业务知识。五是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观念,认真开展“五查五看”。如有违规现象,必须切实加以纠正。加大廉政建设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坚决惩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弘扬正气,打击歪风,树立旅游队伍公正执法,廉洁从政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