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旅游经济收入从6.44亿元增加到21.3亿元;
一组组振奋人心的数字,折射出伊春市“十一五”旅游事业发展所取得的累累硕果。过去的五年是伊春市旅游业快速发展的五年。
伊春市旅游业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依托丰富的森林和冰雪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了桃山、朗乡、带岭和五营等旅游区,开展了狩猎、冰雪、观鸟和原始林观光等森林旅游项目,使伊春成为当时全省最早开展旅游活动的地区之一,在省内外、港澳及国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十一五”以来,伊春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提出依托资源优势,把旅游业作为伊春市经济优先发展的特色产业之一,重点培育,不断提升旅游业的产业地位,增加旅游投入,加大旅游产品和市场开发力度,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使伊春市旅游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5年来,伊春市依托各地旅游资源的特色性和唯一性,将自然生态旅游产品与文化生态旅游产品相结合,着力打造了森林生态避暑度假、森林生态观光、界江风光、漂流和滑雪度假等旅游精品。几年的时间里,伊春市共开发了森林生态、避暑度假、科普修学、滑雪、漂流、界江游、地质观光、康体健身等几十种旅游产品,其中避暑度假和森林生态旅游观光已经成为全国知名品牌。目前,伊春市共建成景区点100多处,其中国家AAAA级3处,列全省第二位,AA级以上景区19处,列全省第一位;省S级以上滑雪场4处;省级漂流经营达标场所8个,列全省第一位;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1个,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2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处,国家级地质公园3个。特别是伊春市的汤旺河林海奇石风景区,已被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旅游局批准为全国第一个国家公园试点单位。
为了让旅游大格局更加完善,提高知名度,发挥品牌效益,“十一五”以来,伊春市按照“提升夏季、突破冬季、拓展春秋”的思路,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一方面在旅游开发建设中,伊春市着力打造了森林生态避暑度假、森林生态观光、界江风光、漂流和滑雪度假等旅游精品。另一方面在市场开发上,以“中国森林之都——伊春”为整体形象,采取新闻宣传、专业宣传、节事宣传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先后举办中国(伊春)冬季摄影节、小兴安岭雾凇节、森林生态旅游节、杜鹃花文化节和五花山观赏节等多种旅游宣传活动,全面展示了伊春的特色旅游资源和产品,提高了伊春旅游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近年来,伊春市在夏季旅游火爆的基础上,又加大了冬季旅游开发力度,促进四季旅游均衡发展。在开发滑雪、狩猎等传统冬季旅游产品上,积极推进了森林、地质、林海雪原、雾凇等冬季观光旅游产品开发,打造了五营原始森林及林海雪原观光,汤旺河国家公园地质观光,红星大平台地质及雾凇观光等冬季观光旅游区。并推出“探原始森林、赏兴安冬景、品林都美食、住林海人家”等林区民俗体验旅游项目。加大了冬季旅游项目的建设力度。其中,梅花山、翠峦名人滑雪场、西岭狩猎场等主要冬季景区对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升级,完善了供水、供暖和游客接待中心、餐饮等服务设施,购置和更新了造雪机、压雪机、雪地摩托、雪橇、雪板等设备。
通过几年的发展,伊春市旅游产业要素不断改善,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目前,伊春市由过去的1家旅行社、5家星级宾馆发展到现在的36家旅行社、18家星级宾馆,旅游直接从业人员也由1998年的710人发展到20810人,间接就业人员近5万人。旅游业已成为伊春市标准化达标比例最高的行业。旅游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素质不断提升,已经成为伊春市新的经济增长点。2006年至2010年,伊春市共实现旅游总收入76.49亿元;旅游接待人数1662.7万人次。2010年,伊春市共接待旅游者387.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1.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2%和28.7%。
如今伊春市已成为国人和外国友人旅游的北方主要目的地。旅游业对经济的贡献日益增加,旅游总收入相当于伊春市GDP的11.15%。旅游综合实力的稳步提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增强,伊春还先后被亚太旅游联合会评为“中国最佳避暑胜地”、“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城市”,被中国城市经济学会等机构评为“中国旅游竞争力百强城市”、“中国十佳避暑旅游城市”,被中国自驾车协会评为“中国自驾车十大旅游目的地”,被中国2008城市盛典组委会评为“中国2008年度最具开发价值的旅游资源城市”。
对于即将到来的“十二五”,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力发展以生态旅游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借助林区棚改、生态移民等政策,通过林地、土地置换,加快建设一批五星级酒店、文化体育主题公园、“西岭模式”高端度假村、“达沃斯小镇”,以及滑雪场、狩猎场等高端旅游项目,主打森林观光、休闲度假、会议会展、养生养老、冰雪狩猎等特色品牌,尽快把伊春打造成国际森林生态旅游度假胜地。
“十二五”,一幅恢弘的旅游发展蓝图已展现在我们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