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二连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民生,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近年来,该市连续多次对医疗保险政策做出调整,调整后的医保政策让参保人员感受到更多实惠。
据介绍,2010年和2011年连续2年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10年最高支付限额由13万元调整为16.63万元;2011年由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统一调整为6倍,达到25.91万元;大额互济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7万元提高到10万元;对16种特殊慢性病支付开展了门诊统筹,将胆石症手术和女职工生育列入二连浩特市单病种即时结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提高,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提高到6倍,由6.6万元提高到13.37万元,3种慢性病纳入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开展了居民门诊统筹,并将各类在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无责任意外伤害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另外,二连浩特市还将倒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