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监察法的颁布施行、各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挂牌,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已形成,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时代。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纪检监察干部要高度重视,反复强调要学深悟透、挺纪在前、带头遵守、严抓严管,完成好在新时代给予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挑战、新的要求、新的担当。
学习贯彻监察法,纪检监察干部主要是在深化认识、贯彻执行、带头遵守、狠抓落实四个方面走在前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学习是解决“本领恐慌”的唯一途径。学习监察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坚持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融入工作学上下硬功夫,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掌握其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做到学思践悟、学以致用;纪检监察机关既是执纪机关又是执法机关,负有党内监督、国家监察双重责任,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必须始终带头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并加强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衔接,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纪法职能衔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与监委监督调查处置机制衔接以及纪委监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衔接,推动工作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应要做到监督别人首先监督自身,带头以身作则,把提高自身素质与党和国家事业紧密联系起来,增强本领,带头把自己的思想、学习及工作摆进去,苦练内功,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努力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争做让党放心、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贯彻落实监察法,切忌只停留在口头表态上,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立即行动起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及按照“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要求,提高工作执行力,把雷厉风行与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敢于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